宁波大学关于202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现场确认的通知

  各申请人: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202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0]6号)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现场确认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

  (一)时间:2020年7月11日,9:00--16:30。

  因疫情防控需要,我校按错时、错峰相关要求开展现场确认工作,请各申请人按照时间安排表上的时间段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办理确认手续。

  (二)地点: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东大门宁大宾馆一楼。

  (三)现场确认需要携带的材料与证件:

  1.《宁波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现场确认工作流程表》;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所获得的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单位盖章的《宁波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所在单位推荐书》1份;

  5.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申请人需同时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需提供省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开具的规范化培训证明。

  (四)现场确认需现场采集图像和指纹等信息以备参加外语和学科综合全国统考使用,申请人必须亲自到场。往年已参加宁波大学现场确认且资格审查已通过者,无需再次参加现场确认。已在其他高校入册、现需转入我校者,须经该学校清退后,方可用原账号向我校申请并至现场确认。

  二、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来我校现场确认前必须已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上报名提交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并提交学位申请方能进行现场确认。我校招生信息具体见《宁波大学202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二)现场确认过程中,须服从学校防疫工作的统一安排,包括申请人须配合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人员之间保持一米距离等。

  (三)经过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方可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统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8月31日。考试时间2020年11月1日(星期日):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9:00-11:30;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30-17:30。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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