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卓创”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学校将在2020年校优学位论文中开展“卓创”学位论文的推荐与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根据“2020年宁波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及“2020年宁波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简况表及推荐名额”,学校按专业学位类别(工程硕士按领域)控制60%比例确定推荐指标。
2.4月20日前:学院组织申报,申报者需向学院提供学位论文电子版(命名为:学号+姓名;隐去封面、独创性声明、致谢;PDF格式)。(无需提供作证和纸质材料,校优已提供过)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评审条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等进行严格审查,同时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卓创”学位论文评审指标,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推荐和排序(排序原则上与校优推荐排序一致),得票数超过到会委员数三分之二者方能获得推荐。学院根据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结果,填写《拟推荐宁波大学“卓创”学位论文汇总表》(附件5)。
4.4月28日前:学院递交以下材料:
(1)纸质材料:《拟推荐宁波大学“卓创”学位论文汇总表》(签字盖章)交研究生院。
(2)电子材料:《拟推荐宁波大学“卓创”学位论文汇总表》电子版及学位论文(命名为:学号+姓名)。电子材料形成一个压缩包发送至zhaoqian@nbu.edu.cn。
5.4月28日,研究生院送校外专家进行通讯评审。
请各学院坚持“优中选优”原则做好本次“卓创”学位论文的推荐工作,推荐程序要规范、公正,各学院要对推荐过程所产生的相关投票结果及相关选票进行存档。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1。
联系人:赵倩
联系电话:888847
地址:安中楼606办公室
Email:zhaoqian@nbu.edu.cn
研究生院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