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法学院成立于2000年5月,由原宁波大学法律系、社会科学系(原宁波师范学院政治经济系)和德育教育中心合并组建而成。法律系于1986年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对口援建下创办,是宁波大学最早设立的八个系之一;社会科学系前身是成立于1982年的宁波师范学院政史系。
学院现设2个系(法学系、公共管理系)和2个专业(法学专业、行政管理专业)。2001年获民商法学硕士点(浙江省最早),2007年获法律硕士(JM)和公共管理硕士(MPA)2个专业硕士学位点;2010年与中国社科院法学所联合培养博士生;2011年获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2012年共建渔业经济管理二级博士点。现设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理论法学及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等7个二级学科硕士点,设有5个研究所。2018年获批成为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现设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和教育管理与政策3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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