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2020-2021学年校历安排,现将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位审核及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相关重大活动安排公布如下,请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各项工作。
一、2020-2021学年学位会
2020-2021学年学位会安排
批次 | 校学位会时间 | 学位分会时间 | 分会提交材料 |
第1次 | 秋季学期第11周(2020.11.16-2020.11.20) | 2020.11.4前 | 2020.11.6前 |
第2次 | 秋季学期第18周(2021.1.4-2021.1.8) | 2020.12.22前 | 2020.12.24前 |
第3次 | 春季学期第16-17周(2021.6.17-2021.6.23) | 2021.6.6前 | 2021.6.8前 |
为保证校学位会的按时召开以及会后校学位办制作学位证书、学位信息报送等工作,校学位办在每次校学位会当周及前后各一周内不受理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硕士、博士学位证书上落款日期为校学位会召开时间,研究生在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即可到学院领取学位证书。
二、2020-2021学年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2021年1月16日(星期六)
三、毕业离校
第2批次毕业离校时间:2021年1月19日-2021年1月20日(星期二至星期三);
第1批次、第3批次毕业离校时间,将根据校学位会具体时间安排,提前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务必将2020-2021学年学位审核及其他相关重大活动安排通知到每位导师、研究生。
研究生院
2020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