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考生须通过我校招生系统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大学本科成绩单原件照片(成绩单须加盖本科毕业学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学生证(或毕业证)原件照片;我校对考生学籍学历审核以研招网审核结果为主,如审核过程中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考生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参加考核,我校在复试时采用“考生身份识别系统”对考生本人、现场确认照片和身份证照片进行比对。
复试前,以下特殊类型考生须按要求将证明材料提交至学院审核:
(1)非全日制研究生须提交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就业派遣协议、企业出具的证明等其中一项证明材料,用于证明与定向就业单位的工作关系;
(2)国防生、军人须提交经军队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证明;
(3)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硕士研究生要求的证明材料。
需留存原件的材料待复试结束后,由考生邮寄至学院,邮寄时间及地址另行通知。
考生要确保填报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