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经贸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内容

  1.审核内容

  复试的考生,需按要求提供本人的思想政治鉴定、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及学历佐证等材料,并接受审查,资料不全者不予复试。

  (1)思想政治鉴定

  政审表格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中心-招生工作-栏下载打印。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鉴定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居民身份证及初试准考证

  要求考生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

  (3)考生学历佐证材料

  ①对非应届考生,严格审查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对于不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以及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学历证书编号、学历层次、毕业年限等信息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不符的,其本人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对于不符合报考规定的考生,取消其本年度的复试录取资格;同时,档案材料也不得转至其他招生单位。

  ②对于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审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对于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本人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④对于取得军队院校毕业证书的非应届考生,应按规定提供相应材料,并严格审查其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存相应材料的复印件。

  2.审核程序

  各培养单位须指定专人,在复试名单确定后,收集复试考生相关材料,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审核结果需由具体审核工作人员及院级复试工作组组长签字确认并负责。审核后填写考生身份确认表报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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