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旅游学院旅游管理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考生报考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报名时间如有变动,以教育部规定时间为准)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以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内容为准,或咨询报考点。
2、现场确认程序及具体地点,请查阅所选择的报考点的网报公告,或咨询报考点。
3、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以报考点网报公告要求为准,或咨询报考点。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三、学制、招生人数、学费标准及住宿情况
(一)学制
学制均为3年。学制若有变动,以国家、省级和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二)学费标准和招生人数
根据国家规定,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我校目前学费标准为:
旅游管理(MTA)(18人):学费总计30000元;
以上标准若有变动,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或备案标准为准。
(三)住宿情况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四、其他事项
(一)我校按学科、专业进行招生,研究方向的最终确定是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的结果。
(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须确保在研究生报名、录取阶段(2019年9月--2020年9月)准确、有效。
(四)我校关于研究生的招生信息及通知、通告均会第一时间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