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科目及成绩计算
2022年推免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包括面试、业务水平审核、英语口语测试三部分。面试成绩占50%,业务水平审核成绩占40%,英语口语测试成绩占10%。
1.面试:满分为50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进行。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考核指标分值如下:
考核指标 | 分值 |
考生基本情况及经历 | 5 |
专业知识能力 | 20 |
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 | 10 |
综合素质 | 15 |
总分 | 50 |
面试开始前应先进行考生的身份确认,查验考生居民身份证。面试分为考生陈述、专家提问等环节。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业务水平审核:满分为40分。
3.英语口语测试:满分为10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进行。
英语口语测试和面试同时进行,每位考生英语口语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
复试成绩(100分) = 面试成绩(50分) + 业务水平审核成绩(40分) + 英语口语测试成绩(10分)
4.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的考核,通过面试和政审等方式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认真考核其现实表现,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及程序
1.复试时间:2021年10月9日,具体时间参照《各二级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安排表》。
2.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按时完成复试费缴纳、资格审查、业务水平审核材料提交,按照要求做好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准备。
(1)复试费缴纳
考生于2021年10月8日10:00-16:00登录学校缴费平台http://pay.bift.edu.cn,缴纳复试费100元/人。本校在校生用户名为学号,其他考生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均为身份证号后6位。
(2)资格审查
请考生于2021年10月7日前将下列材料的电子版发邮件至biftyjs1@163.com,同时保留材料原件备查。
1) 学生证(须包含学生证封面、学生基本信息、注册情况)。
2) 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 政审表。
4) 体检表。
5)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请考生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准备材料,将材料中的文档及图片清楚命名,全部文件压缩至一个压缩包后以添加附件形式发送,压缩包及邮件主题均以 “2022推免资格审核+研究方向+姓名”命名。
(3)业务水平审核
请考生于2021年10月7日前将下列材料的电子版发邮件至二级院系指定邮箱,同时保留材料原件备查。
1) 英语水平成绩证明。
2) 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
3) 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证明材料。
4) 本科阶段在校全部课程的成绩单。
5) 拟攻读硕士专业(专业方向)的研究计划书,由考生自行拟定(不少于800字,含对拟攻读专业/研究方向的认识)。
6) 艺术类考生提供自己的电子作品集(不少于5件作品),各专业或研究方向有特别规定的,详见《各二级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安排表》。
请考生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准备材料,分类建好文件夹存放,所有文件夹、文档及图片均需清楚命名。全部文件夹压缩至一个压缩包后以添加附件形式发送,压缩包及邮件主题均以“2022推免业务水平审核+研究方向+姓名”命名。
3.材料提交说明
(1)考生须确保提交的资格审查及业务水平审核材料真实有效,对伪造或者提供不实信息者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2)请按照要求做好资料整理,如提交后审查未通过及时重新提交。
(3)考生请勿重复发送邮件以免影响登记。
(4)资格审查材料由研招办负责接收,业务水平审核材料由二级院系负责接收,请注意相应的邮箱发送地址与截止时间。因发送至错误邮箱、邮件未正确填写命名、未按规定时间发送等造成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网络远程复试
1.复试软件平台
网络远程复试软件平台采用腾讯会议或云考场。请考生提前下载客户端包括PC端与移动端,分别进行注册试用。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配合二级院系复试小组在指定时间完成平台测试与流程演练。测试与演练将由复试小组与考生直接联系。
2.复试环境
(1)复试全程考生所在场所须为独立空间,环境简洁、无遮挡。不得有任何其他人干扰复试,不得查阅参考资料等。
(2)考生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复试过程中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保持良好的网络环境。
3.复试设备
考生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 考生应提前准备好具有音频、视频功能的设备(电脑、手机等设备)和需要使用到的配件(如电源、支架等)。具体要求如下:
(1)第一机位用于面试设备从正面拍摄: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
(2)第二机位用于辅助监控的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1部手机带有摄像头。
4.如有其他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我校研招办或二级院系复试小组。
四、成绩评定及录取方法
1.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复试成绩进行名次排序,依据排名名次确定待录取考生名单。
2.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合格线为总成绩的60%),不予录取。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结束后,复试结果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公示。
五、其他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甲2号15号楼206西
研究生院官网:https://yjs.bift.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64288145
纪检监察处:010-64288281
北京服装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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