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具有初步的写作和听说能力。
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某一类型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和实习实践等必修环节。
五、已作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时间在第五学期(或第三学期)的9月30日前(中心可根据需要自定时间)。参见“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暂行规定”。
六、已定稿硕士专业学位论文。
400-188-0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