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国统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以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但不能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但学校不提供奖学金。
5、报考专业学位资格要求:
(1)报考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为1057**)必须为统招五年一贯制(不包括专升本和专接本)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且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文件规定,须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本科毕业专业为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及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要求(已参加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均不能申报);复试须参加临床专业技能考核,入学后采取专业学位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接轨的培养,毕业后授予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2)报考中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为1056)主要接受医药专业类毕业生报考,也接受相关学科的专业(理、工、农相关专业)考生报考。
6、大学英语四级(CET-4)425分以上(含425分),在境外(英语为主要语言国家)获得学历学位者需提交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并在复试阶段进行加试。
(二)推荐免试
接收成绩优秀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学术学位)。考生应取得毕业学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具体办法参见《2021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且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