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资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北京物资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指导意见(2019)版》(见附件1)要求,结合2019、2020级研究生课程教学的实际情况,现就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培养方案中所有课程均要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方能取得相应学分。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考试均应在考场上独立完成。考试时间为两小时。考查方式可以灵活多样,由任课教师根据培养要求和各门课程的特点确定。

  公共学位课、基础学位课及专业学位课均为考试课,原则上需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其中,专业学位课也可采取开卷考试方式)。选修课程可以是考查课或考试课,考试可采用闭卷或开卷两种形式。

  二、成绩评定

  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评定,60 分为合格,学位课成绩达到 70 分(含)以上才有资格申请学位。

  课程考核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组成。平时成绩考核可采取平时测验、读书报告、作业成绩、课堂讨论等方式进行。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具体比例由课程团队负责人确定并写入课程教学大纲,在开课时告知学生,中间不能改变。

  任课教师需在该课程考核结束后两周以内完成成绩评定工作,将课程成绩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并提交(课程重修成绩,需标注“重修”字样),纸质版成绩签字后提交开课学院。开课学院需对成绩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后留存。

  三、工作安排

  (一)集中考试

  1.范围:集中考试仅限于由研究生院统一排考的课程(公共学位课、基础学位课)。请各开课学院于2020年12月2日(周三)下班前,统计集中考试课程基本信息及平时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占比情况,确定主考教师,并填写课程考试信息统计表,经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确认后提交至研究生院(电子版及纸质版)。

  2.考试时间:集中考试将于2021年1月18日至1月22日(第21教学周)进行,具体时间安排由研究生院在考前至少两周发布,便于研究生做好考试准备。

  3.监考:监考老师由各开课学院及责任学院共同负责安排。考生人数不超过20人(含)的考场,安排1名监考老师;考生人数在20人以上的考场,安排2名监考老师。

  4.出题:

  (1)各开课学院需于2020年12月4日(周五 9:00-16:30),指派专人统一到卷库领取试卷袋(人文楼后),发给主考老师。

  (2)各开课学院负责组织主考老师出制试题(AB卷,纸型为A4),需由课程团队负责人及开课学院审查通过后方可执行。

  (3)为方便印刷,请勿将试题进行装订,试题及相关材料需按顺序放入试卷袋。试卷袋内自上而下的摆放顺序为:试题基本信息表、试卷命题审查单、试题、答题纸、标准答案,每项材料分别用曲别针别好(标准答案请用订书机装订好)。试卷袋上的相关信息需填写齐全。

  (4)请各学院于2020年12月11日(周五 9:00-16:30),将试题及相关材料汇总后统一提交至卷库。

  5.试卷:试卷由卷库统一负责印制及分发。集中考试当天,监考教师需在本场考试开始前30分钟到卷库领取试卷。考试完毕,由主考老师负责安排阅卷。评阅后的试卷由各开课学院统一保管。

  (二)分散考试或考查

  1.范围:非研究生院统一排考的课程,可根据相关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课程分散考试或考查。请各开课学院于2020年12月2日(周三)下班前,统计分散考试或考查课程信息、考核具体方式、平时成绩及期末成绩占比情况等,与集中考试课程一并填写研究生课程考核信息统计表,并经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领导审核后,提交至研究生院(电子版及纸质版)。

  2.分散考试试题或考查内容:具体分散考试试题或考查内容均需经各开课学院审查通过(需填写试卷审查单)。分散考试如需印制试卷,请各学院指派专人负责与卷库进行对接,领取试卷袋(试卷袋领取时间、试题及相关材料摆放顺序等均与集中考试一致),收齐试题,按约定时间统一将试卷交至卷库,并在考试前按卷库通知的时间领取试卷,做好考前试卷的保管工作(卷库联系方式将另行通知)。

  3.考试时间及组织方式:本学期课程分散考试或考查均需在2021年1月22日以前完成,原则上应在课程结课后两周内由开课学院自行组织安排。分散考试或考查的试卷、论文、报告等结果材料由各开课学院统一保管。

  四、缓考、补考及重修

  (一)缓考

  研究生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课程考试,应在考试前一周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缓考申请,并填写纸质版《研究生缓考申请表》(可从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提交至所在责任学院,经责任学院审查批准后方可缓考。责任学院于考前三天,将学生缓考申请表汇总后(需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签字并盖学院公章)报研究生院备案,暂由研究生院统一对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的缓考申请进行处理,并向各责任学院进行反馈。缓考的研究生应参加下一次该课程的考试(含补考)。

  (二)补考与重修

  1.研究生政治理论课不组织补考,研究生如果政治理论课考核不合格,必须在下一次开课时选课重修。

  2.由研究生院统一排考的课程,将在下学期开学第三周或第四周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补考。此类课程考核不合格者,可按规定时间申请补考(具体另行通知)。首次补考成绩,由课程学习时的平时成绩和补考卷面成绩两部分按比例组成。

  3.研究生其他考试课程,由开课学院同步组织完成补考相关工作。

  4.对于上述情况以外,研究生如果课程考核不合格,可根据课程类别选择“重修”或“改选”(具体申请时间另行通知)。

  五、特殊说明

  1.为确保本学期研究生课程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指派一名课程考核工作的具体联系人,负责沟通及对接工作。

  2.请各学院需按具体时间,落实好课程考核的各项工作任务,并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请发至研究生院指定邮箱yjspy@bwu.edu.cn;纸质版材料签字并盖学院公章后提交至崇德楼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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