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试与复试日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2.初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
3.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复试时间:2021年3-4月,详见《复试通知》。
(2)我校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实行二级管理。研究生院负责制定学校复试规则和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基本要求;培养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复试办法。
(3)复试以复试组形式进行,复试组成员由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等多人组成。
(4)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5)复试时需交验本科毕业证、本科成绩单等相关证明。(详见《复试通知》)
4.调剂考生复试参照复试方案执行,调剂考生需服从学校学科专业需求,培养方式由学校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