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5年,从修课开始到申请答辩的最短时间不得少于3年。
二、交清课程和论文费用
持在读期间全过程交费发票到所在学院教务科办理答辩手续。
三、将“开题报告”和“阶段报告”(需按要求填写各栏)、“专业外语”和“前沿课题讲座”需经导师以及相关人员签字后一并送交到所在学院教务科,由主管人员出具成绩单并根据培养方案审查合格后,领取“学位审批材料”。
四、填写“学位审批材料”中答辩前的相关内容,经导师、学生所在学院主管院长和分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签署同意答辩的意见后,将“学位审批材料”返回所在学院教务科,并换取3份“学位论文学术评阅书”。
五、“学位论文学术评阅书”应在答辩前三周分别交三位论文评阅人。三位论文评阅人由正导师聘请,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有两名来自企业(有一名来自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申请人的正、副导师不能被聘为论文评阅人。
六、被抽查者由研究生院送审论文评阅,其他由答辩秘书送审。送审时间需在答辩前三周进行。
七、由评阅人将“学位论文评阅书”签署答辩意见、密封后返回所在学院教务科。在所有评阅人均同意答辩的前提下,由答辩秘书到所在学院教务科领取所有“答辩材料”,准备组织答辩。(注:答辩秘书由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有经验的我校教师担任)。
八、答辩委员会应由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有三人是硕士生导师;两人是相关学科企业的专家(有一名来自于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
九、答辩材料:
“学位审批材料” 一份
“学位论文评阅书” 三份
“成绩单” 一份
“开题报告” 一份
“阶段报告” 一份
“聘书” 五份
“答辩表决票” 五份
“答辩成绩评定表” 五份
“答辩费申请单” 一份
“答辩程序” 一份
“答辩委员会主席职责” 一份
“答辩委员会秘书职责” 一份
十、答辩完毕,答辩委员会秘书、主席和各学院分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将“学位审批材料”中答辩后的相关内容填写完整、并签署意见后,由答辩秘书将上述所有“答辩材料”交回所在学院教务科。
十一、答辩结束,学生本人应交材料如下:
(一)、向所在学院教务科递交的材料:
1、学位论文三本;
2、一寸近期彩照一张(做学位证书用。背面注明学号、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日);
注意:出生日期须与身份证一致;籍贯精确到市或县。
3、交回研究生院发的进修证或学生证。
(二)、向图书馆情报室递交的材料:
1、论文印刷本交到图书馆“北邮文库”阅览室(322房间)并办理相应的手续;
2、将学位论文的电子版直接通过北京邮电大学图书馆主页上的“学位论文远程提交”栏目提交。提交时请点击(http://202.112.99.39)--学位论文查询—毕业生论文提交与修改。咨询电话62281970或查询北邮校布告栏2003年4月3日图书馆发的通知。
十二、工程硕士研究生在完成以上所有程序后方可离校。
十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每年召开3次学位评定会议,时间分别在4月、7月、12月。学位办公室在每次学位评定会议后,对申报学位通过者及时通知所在学院教务科。所在学院教务科在一个月以内做好学位证书及学位证明,由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公室审核并加盖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公章。一个月以后,本人持身份证及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的存根到所在学院教务科领取学位证书及学位证明。学位证明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归档,学位证书自己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