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教育部《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 定》、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研究生复试的相关要求, 落实国家文件精神及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全面 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针对本院学科布局、招生计划、 预分名额及生源等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 领导及工作机构与工作职责
成立上海音乐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 领导和负责本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统筹管理和协 调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
二 复试主要方式、内容、时间和工作要求
(一)试时间为 2024年3月30日、3月31日、4月1日。
(二)复试包括以下内容:
1、复试资格审查。
2、专业考试(形式一般为笔试或机试。其中表演学科为面试,与 综合面试一并进行)
3、综合面试
4、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5、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涵盖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
(三)复试形式采取现场复试方式。笔试或机试的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综合面试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综合素质。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 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 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表现;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以及人文素质,举止、表 达和礼仪等。
(四)综合面试由各复试小组组织。按照本专业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 的具体内容、面试题目的选择方式等具体程序、评分标准以及评分办 法等进行面试及评分。
(五)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的形式和内容由公共基础部外语教研室 2 制定。
(六)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专业课由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 导小组委托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命题和考试。试题内容应涵盖所 报考专业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 的要求掌握。具体要求详见招生简章。
(七)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要求,为严肃考试 纪律、强化复试考核程序,各科目考试全程录音录像。
四 调剂
2024 年我院 1352 音乐、1354 戏剧与影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尚有 少量名额,可接受调剂生源。调剂申请仅接收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形 式的考生。具体信息详见《上海音乐学院 2024 年接受非全日制专业 学位研究生调剂办法》(通知另发)。
五 录取
(一)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本院将在各学科专业的招生预分 名额基础上,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按照《上海音乐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合格标准及拟录取办法》(详见附件)的具体要求, 由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拟录取名单。
(二)复试期间凡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 政治思想品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
六 其他
(一)本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本院研究生部网站和教育部指定网站上 公布并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备案。2024 年硕士研究生的拟录取名单 将在网上公示十个工作日。
(二)我院举报和监督信箱为 jjjc@shcmusic.edu.cn,监督电话为 021-53307155,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上海音乐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合格标准及拟录取办法
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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