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京艺术学院现代音乐与科技学院音乐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京艺术学院始建于1912年,是我国独立建制创办最早并延续至今的高等艺术院校,也是江苏省唯一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现为国家文化和旅游部、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江苏省高水平大学“高峰计划”建设高校。
我校于1978年起招收研究生,198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目前拥有艺术学门类下艺术学、交叉学科门类下设计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艺术学门类下音乐、舞蹈、戏剧与影视、美术与书法、设计五个专业学位博士学位授权点,同时拥有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五个一级学科(原)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备较高学术素养、较强原创精神、扎实科研能力的学术创新型人才和扎实系统专业基础、较强实践能力、较高职业素养的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类型及研究方向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本专业研究方向有:
FA流行音乐表演(演唱、演奏).
FB数字音乐编创与制作.
FC音乐传媒科技.
FD乐器修造与数字化应用.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本专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收4名。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具体人数视实际招生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3)今年,我校不指定唯一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处官网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注意事项:
①我校部分研究方向设置小方向,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注意,必须选填相应小方向。信息漏填或填错者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②符合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③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二)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二)初试科目
FA流行音乐表演(演唱、演奏)和FB数字音乐编创与制作: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或203日语
③621艺术基础(音乐编、舞蹈编、戏曲编)
④816流行音乐作品分析
FC音乐传媒科技: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或203日语
③621艺术基础(音乐编、舞蹈编、戏曲编)
④817音乐传播概论
FD乐器修造与数字化应用.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或203日语
③621艺术基础(音乐编、舞蹈编、戏曲编)
④818乐器学概论
我校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见《准考证》。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行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并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5年4月底前完成。
2.复试提交材料
(1)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上述材料均验原件,交复印件。凡材料不全者,不予复试。
(2)所有考生均须参加面试。若有以下材料,考生面试时可带上: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参展作品(照片、图片、设计稿等)、音频视频作品、其他能证明自己科研能力和专业水平的艺术创作材料或证明等。
3.复试科目
FA流行音乐表演(演唱、演奏):
⑤90A主科
FB数字音乐编创与制作:
⑤90C数字音乐编创与制作理论(总谱写作)与实践(上机操作)
应用软件:Logic pro X
FC音乐传媒科技:
⑤90D主科(音频或视频制作)
应用软件:
音频方向:使用Logic pro X音序软件及其自带的音源和效果器插件进行编曲与混音;
视频方向:使用Adobe Premiere pro2015或以上版本的剪辑软件(苹果系统),进行视频剪辑制作。
FD乐器修造与数字化应用:
⑤90E主科(钢琴调律技术或管乐器修理技术)
注意:1.流行音乐表演(演唱)复试内容: 中外不同风格流行歌曲6首、视唱。 2.流行音乐表演(演奏)复试内容: (1)含电吉他、电贝司、爵士低音提琴、爵士萨克斯、爵士小号、爵士长号、流行键盘、爵士钢琴、爵士鼓和双排键电子管风琴十个乐器种类。 (2)考试要求: 电吉他、电贝司、爵士低音提琴、爵士萨克斯、爵士小号、爵士长号、流行键盘、爵士钢琴、爵士鼓: ①自选曲目两首,乐曲中需包含即兴演奏部分,可自带伴奏音频,或乐队(不超过 4人)伴奏;②现场抽取视奏题一首,需根据伴奏音频或规定速度进行演奏;③在规定曲目中选择一首(详细风格及曲目参见研究生处官网后续通知)与考场乐队合奏全曲,并按现场考官要求在乐曲中完成即兴演奏。 双排键电子管风琴: ①大型独奏曲目两首 (其中一首必须为本人的原创或改编作品,需提供曲谱); ②视奏一首。
(二)体检。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三)录取。我校将在初试、复试成绩的基础上,全面考察考生综合素质,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新生入学后我校对考生进行严格的入学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学籍。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于被我校拟录取的定向考生,我校将和考生签定定向协议。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定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学制
4年。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16000元/生/学年。(最终以上级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暂未设立助学金、奖学金。
十、住宿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学校不安排住宿。
十一、其他
1.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
2.招生过程中,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