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流行音乐学院音乐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京艺术学院始建于1912年,是我国独立建制创办最早并延续至今的高等艺术院校,也是江苏省唯一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国家首批博士学位授权高校。现为国家文化和旅游部、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江苏省高水平大学“高峰计划”建设高校。
我校于1978年起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起招收博士研究生。2011年艺术学学科门类下五个一级学科全部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五个一级学科全部获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成为全国唯一同时拥有艺术学学科门类下全部五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等院校。
一、招生计划
招生人数:3人
研究方向:
FB流行音乐表演(演唱、演奏)
FC数字音乐编创与制作
FD音乐传媒科技
FE乐器修造与数字化应用
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指标为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今年,我校不指定唯一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报考2024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2023年10月8日—25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应该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者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注意事项:
①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在网报时须注意,报考“声乐表演”研究方向,必须在“备用信息”栏内选填民族唱法或美声唱法;报考“流行音乐表演(演奏)”研究方向,必须在“备用信息”栏内选填电吉他或电贝司或爵士钢琴等;报考“乐器修造技术”研究方向,必须在“备用信息”栏内选填钢琴调律技术或管乐器修理技术;报考“音乐传媒技术”研究方向,必须在“备用信息”栏内选填音频方向或视频方向;报考“中国画(山水、人物、花鸟)”研究方向,必须在“备用信息”栏内选填工笔或写意。信息漏填或填错者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②符合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2、网上确认
确认时间: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具体网上确认相关事宜见后期相应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网上公告。
四、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考试的资格,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考生如通过弄虚作假手段而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在2023年12月份进行,复试在2024年4月份进行。
(一)初试
1、准考证打印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并仔细阅读,尤其是“招生单位说明”部分。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初试时间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
3、初试科目
《2024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第①~④门课(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为初试科目。
12月23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3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5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考试地点及其他相关注意事项请考生考试前关注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处网站的通知。
(二)复试
1、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行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并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4年4月底前完成。
2、复试提交材料
(1)复试审核时,同等学力报考者均须提交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材料:①报考理论性方向的须提交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一篇;②报考音乐类演唱、演奏等各研究方向的须提交参加省级以上专业比赛获奖证书或举办个人专场音乐会的有关证明;③报考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舞蹈教育、影视表演、播音主持、广播电视各技能性研究方向的须提交参加省级以上专业比赛获奖证书;④报考美术类各技能性研究方向的须提交在省级以上发表的作品或省级以上参展作品原件及有关证明;⑤报考设计类各技能性研究方向的须提交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设计作品或被企业采用的有注册商标的产品设计、包装设计、环境设计等设计原件及有关证明。
上述报考材料均验原件,交复印件。凡报考材料不全者,不予报考。
(2)所有考生均须参加面试。若有以下材料,考生面试时须带上: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参展作品(照片、图片、设计稿等)、音频视频作品、其他能证明自己科研能力和专业水平的艺术创作材料或证明等。
3、复试科目
《2024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第⑤门课(复试专业课,即业务课三)、面试、外语听力或对话测试为复试科目。
4、加试
同等学力报考者均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加试科目为:①艺术美学;②文学。参考书目为:《美学原理》(新排本),杨辛、甘霖编,北京大学出版社;《美学概论》,王朝闻主编,人民出版社;《中外文学教程》,季伏昆主编,辽宁美术出版社。加试科目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满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
六、学制、学费与学习方式
学制:4年,第一、二学年为脱产学习,第三学年为半脱产学习,第四学年完成剩余课程和毕业考核。
学费:16000元/生·学年。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学校不安排住宿。
七、录取基本原则
我校将在初试、复试成绩的基础上,全面考察考生综合素质,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新生入学后由我校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学籍。
八、其他说明
鉴于疫情管理常态化,我校后续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将在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指导下开展,考生须及时关注我校及报考点的相关通知,做好个人防控措施,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