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位是为培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而设置的、具有职业背景的学位。我校现有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 笔译、MTI 口译)、金融硕士专业学位(MF)、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MIB)、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MTCSOL)、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MJC)、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及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授权点。
一、 培养目标
总体目标是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符合职业特点的、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基本要求是:
1、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努力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身心健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具有高尚健全的人格、严谨扎实的学风,恪守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
有事业心、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及对外开放战略大局服务。
2、 掌握较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宽广的专业知识,具备职业要求的知识结构、思维特征和应用能力;并能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承担专业领域实际工作和管理工作的能力。
3、 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能流利地使用一种或两种外语工作。
4、 具有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国际和跨国组织从事外事、管理以及其它与本学科相关的工作的能力。
二、 培养方式
采用课程学习与研究、讲授与讨论、课内教学与课外实践相结合、校内指导教师或校外指导专家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教学方式可以采用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现场实践等多种方式。强化实践环节,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着重培养研究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技能。
三、 学制与学习年限
学制为 2 年。
硕士研究生如有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应由本人于原定毕业时
间 3 个月前提交书面申请,经导师及培养单位主管领导审查同意,研究生院审核、主管校领导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1 学年。
四、 课程设置
课程学习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掌握较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宽广的专业知识、具备职业要求的知识结构的主要环节。
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各专业课程体系按照国家指导性培养方案(《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和《全日制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制定,具体要求详见各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五、 实践环节
专业实践活动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实践包括职业技能训练、国内外教学实践、实习等。各培养单位应重视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业技能训练,应有长期稳定的实习场所。针对不同的专业学位,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实践活动。
六、 开题报告
对硕士研究生的论文选题意义、理论依据、资料来源、研究方法、文献综述、论文框架结构、写作思路等进行论证和审核,填写《北京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批表》,并附课程成绩单。开题委员会由 3 人组成。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可按规定申请再次开题,第二次开题仍未通过者按肄业处理。
七、 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要体现专业学位的特点,密切结合实际,能够体现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和方法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体现创新意识和独立承担专业领域实际工作和管理工作的能力。
学位论文的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论文,也可以是教学设计、调研报告或实
验报告。论文的答辩程序按照《北京外国语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具体要求详见各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八、 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