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于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在中国研招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身份证件、非应届考生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等原件再次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复试、录取: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至4月上旬。以教育部当年划定的分数线为基础,依据考生初试成绩确定复试资格,以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名次排序择优录取。我校具体复试方案将于教育部分数线之后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