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原则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等的全面考查。
2.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以及对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等的考查,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选拔。
3.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管理,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选拔工作,集体决策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选拔中的重大问题。
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制定相关规定和办法,组织开展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选拔工作。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选拔实施方案(包括材料评议实施细则、复试考核实施办法等)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程序等方面的培训,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选拔工作。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按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成立材料评议小组及复试考核小组,各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原则上由本学科或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导师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材料评议小组负责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评议,复试考核小组负责复试考核中的面试工作。
三、复试选拔流程
1.进入复试选拔流程的基本要求
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满足以下要求的,可进入复试选拔流程。
非专项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专项计划考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考生等):初试成绩达到当年我校发布的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选拔流程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复试选拔流程
复试选拔流程包括材料评议和复试考核两个环节。
材料评议:材料评议小组根据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在对考生进行全面衡量、科学评价的基础上,给出材料评议成绩。由初试成绩和材料评议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得到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的分数线,具体见“四、材料评议”。
复试考核:复试考核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及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等,具体见“五、复试考核”。
四、材料评议
1.考生提交报考材料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能证明自身学业水平、学术潜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报考材料。报考材料包含学籍学历证明材料、本科阶段课程成绩单、本科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作品(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或毕业作品说明)、个人陈述、硕士阶段科研设想或创作实践计划、外国语水平证书、学科竞赛获奖证书、科研成果或创作成果证明材料等。
材料提交的具体时间安排和提交方式以“中传研招网”后续发布的通知为准。
2.材料评议
由材料评议小组根据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从学业水平、科研或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考查并给出材料评议成绩,具体说明如下:
学业水平:从教育背景、本科阶段课程成绩等方面进行评价。
科研或实践能力:从科研成果、创作成果、学科竞赛获奖、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研究生阶段科研设想或创作实践计划等方面进行评价。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侧重从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方面进行评价,专业学位研究生侧重从专业实践能力或创作实践能力方面进行评价。
综合素质:从个人陈述、荣誉奖项、实习实践经历、参加志愿活动或社会服务经历等方面进行评价。
材料评议成绩采用百分制。
五、复试考核
详情:2021年中国传媒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要求及复试内容
六、录取原则
详情查看:http://www.51zzyjs.com/xuexiao/48/wenti/635.html
七、监督管理
1.对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
材料评议和复试考核相关工作人员须为我校正式在职在岗人员,且当年无亲属报考。所有相关工作人员须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材料评议和复试考核过程中,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要求,坚持原则,坚决抵制外界各种干扰,做到公平公正。一旦发现有违纪违规情况,将从严处理。
2.对考生的违规处理
考生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材料中获得的各项成果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一旦发现有违纪作弊、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3.信息公开公示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材料评议成绩、复试考核成绩、拟录取结果等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示,网址为:http://yz.cuc.edu.cn。
4.咨询及申诉渠道
我校研招办咨询电话为010-65779227,研招办邮箱为cucyzb@cuc.edu.cn,研招办传真为010-65768805;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65779383;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837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