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培养单位: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的指导意见》(校发〔2018〕14号)和《中央财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18〕78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提升博士学位论文水平、保证博士学位授予质量,学校将开展本年度博士研究生学年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年论文答辩对象
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生)在学期间,从入学后第二学年开始,每一学年应完成一篇学年论文(可以采取文献综述或工作论文等形式,最后学年可以用学位论文替代),由各培养单位在下一学年初组织学年论文答辩(学术不端检测不再做统一要求),未能通过学年论文答辩的作延期(一学年)处理,但不得超过最长学习年限。
参加下学期针对2020-2021学年的学年论文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包括:2019年及以前入学的所有在校博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生(目前结业、休学除外)。
对于无故未参加学年论文答辩的博士研究生视为不通过,做延期处理。
二、时间要求
博士研究生学年论文答辩工作为下学期初,各培养单位可自行安排答辩时间,但提交学年论文答辩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下午五点之前。
三、答辩组织
学年论文答辩组须由本学科3-5名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答辩人指导教师(包括导师组成员)不得作为答辩组成员。答辩人须提前一周将学年论文送交答辩组成员。在答辩中,答辩人须向答辩组陈述学术研究进展、学年论文的研究内容和学术贡献。答辩组须考察答辩人在这一学年的学术进展以及学年论文质量。答辩组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2/3以上成员同意,可以通过学年论文答辩。
四、材料领取与报送
1.请各培养单位在附件中自行下载打印《博士学年论文答辩审核表》(一式一份,附件1)、博士学年论文答辩表决票、《博士研究生学年论文答辩情况汇总表》,并按要求进行填写。
2.答辩结束后,请各培养单位于2021年11月18日下午五点之前仅将《博士研究生学年论文答辩情况汇总表》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同时将《博士研究生学年论文答辩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wb9076@cufe.edu.cn。《博士学年论文答辩审核表》、博士学年论文答辩表决票由培养单位保存备案至学生毕业。
研究生院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