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以及《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召开了研究生教育工作推进会。根据会议内容,现对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作出以下安排:
一、招生的16个一级学科由牵头单位依据国家教育部等的政策和省政府主管部门的文件制定该学科统一的培养方案,校内外专家参与论证,原则上不少于5位专家,校外专家比例不得低于40%。涉及多培养单位的学科,牵头单位需宏观考量。该项工作需于10月30日前完成。(分别参照《新乡医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及《新乡医学院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纸质版已发至各学院)
二、一级学科培养方案确定后,各培养单位依据自己的二级学科特点和优势,制定相应的二级学科培养方案。主要涉及课程体系设置、专业实践等要求。该项工作拟于11月20日前完成。
三、根据学校申博增硕工作会议安排,拟申报新增博士和硕士专业的牵头院系负责本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订,须于10月9日提交培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