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同等学力申硕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要求

  参加新乡医学院统一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水平认定考试以及国家统考,成绩合格且修满相应学分的学生关注后续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流程。

  (一)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导师。申请人与导师双向互选,并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工作。

  2.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人应按学校关于学位论文答辩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3.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

  (二)学位授予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术学位

  申请人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通过论文答辩,经所在学位分委员会同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1)申请人申请学位须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通过学校学位课程考核及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完成学位论文,按照规定发表文章并通过论文答辩。

  (2)对通过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的申请人,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3)申请学位具体组织工作按学校当年关于硕士学位申请统一工作安排进行。

  3.申请硕士学位的学生还需在答辩前至少发表一篇以第一作者且新乡医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的国家级中文期刊收录的文章,文章类型不限,但不包括刊载在会议论文集上的论文等。

  注意: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工作是相当重要的环节,大家一定要重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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