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经济法学方向)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多个学科门类协调发展、具有鲜明特色的全国重点大学,系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列入首批“2011协同创新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最高学府”。

  为了更好地适应信息化时代发展潮流,持续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教学资源和服务,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在规范管理、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整合校内优势学科资源,严格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研发了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课程网络学习平台和相关专业课程,经研究生院及学校审核,向社会开放,并开展同等学力研修培训工作。

  为规范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培训工作,方便学员了解平台和参与学习,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和《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课程学习及水平认定考试办法(试行)》等规定,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开办专业

  经济法学专业

  

二、课程设置(严格按研究生院培养大纲设置)

经济法学专业
课程性质课程名称课程性质课程名称
学位课经济法理论公共课英语
企业与公司法学政治
金融法学补修课民法学
竞争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必选课(三选二)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选修课(自愿选择)任选其他专业两门课程
财税法学
知识产权法

  

三、招生对象

  1、公、检、法、司、律师、仲裁委等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法律及相关工作人员。

  2、社会各界有学位及职业能力提升,以及系统学习法学理论需求的人员。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如申请硕士学位,需有学士学位)。

  

四、学习方式

  主要通过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完成。

  

五、学习时长

  学制两年,完成500课时,学习成绩有效期为五年。

  

六、学习费用

  1、培训费:22000元,在核准入学时一次性交纳,开课后不予退费。

  2、在完成课程学习获得结业证书的基础上,学士学位满三年方可申请硕士学位。(另需缴纳申请学位阶段培训费,按照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当年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颁发证书

  1、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即可结业,颁发“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证书统一编号,加盖学校钢印、红印及校长印。

  2、在获得结业证书的基础上,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条件的,可按《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办法》有关规定申请硕士学位,学位课考试(需来学校参加考试)及“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者,可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证书。

 

八、特色优势

  1、法大权威师资

  网络授课的师资团队由我校各学院相关专业的知名专家、教授领衔组成,在法学界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经验丰富。

  2、教学资源充足

  网络学习平台上除专业课程教学视频外,为学员提供大量其它学习资源,并将持续提供法律法规库、经典案例库等法律数据库。

  3、全程专业辅导

  采用导师授课+专业教师指导的培养机制,使学员能够平等地享受我校教学资源以及专业化的教学指导,提供全国统考(英语及法学综合)辅导培训课程,更加能够满足在职人士的学习需求,有利于最终获取硕士学位。

  4、自主互助学习

  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课程学习,学员不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更加自主地完成课程学习;通过平台交流互动以及线上、线下的翻转课堂等活动,学员之间可以增进沟通,进行学习互助。

  5、学习过程考核

  网络培养模式并非简单的看视频、交作业的传统教学模式,而更加注重学员的学习过程考核,最终成绩主要由“在线学习时长+在线作业+结课考试(论文)成绩”构成。

  6、学分认证支持

  参加我校办学单位开办的非学历教育项目或属于我校合作行业系统的人员,通过学分认证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学员免修部分课程,同时减免相应培训费。

  7、专业管理服务

  参加学习的学员,由专门的指导教师进行管理,提供学习、申硕、活动等各方面的服务,保证达到良好的学习效果。

  8、拓展校友资源

  参加学习的学员,作为我校校友参加校友会活动及学校组织的各项学术活动,结识更多法大优秀校友;同时可享受我校继续教育项目培训优惠政策、学位申请手续协助办理。

  

九、报名方式

  1、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高级研修班报名表》;

  2、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3、提交一寸、两寸免冠照片各2张(蓝底色);

  以上材料以纸质版或者电子版形式提交,由网络教育学院统一审核。

  

十、缴费方式

  缴费方式有两种:

  1、现场缴费:

  学员可直接到学校内现场缴费,付款方式为刷卡,不收取现金。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2、银行汇款:

  汇款账户:中国政法大学

  开户银行:北京市工商银行新街口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2909088104759

  请在附言注明:网院同等学力XXX(姓名)培训费

  如选择通过银行汇款方式,请您务必在汇款后将汇款凭证拍照或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到指定邮箱。

上一篇: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民商法学方向)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下一篇: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民事诉讼法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在职研究生

常见问题

更多
全国在职研究生报名咨询电话

400-188-0979

快捷报名

更多
错误提示在这
错误提示在这
错误提示在这
提交信息
提交成功显示

热门简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