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修订印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通知》(学位〔2020〕25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精神,要求学位授予单位每年度编制本单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和《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脱密后按年度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一)总体要求:
《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和《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撰写主要突出研究生教育发展和学位授权点建设的总体情况,制度建设完善和执行情况。
(二)时间要求:
1.按自然年度编写,自2021年度起,每年的相关工作材料于下一年度1月20日前提交研究生院。
2.2020年度相关工作材料,于2021年3月18日前提交研究生院。
二、内容及分工
(一)《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
1.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学科建设情况;学科自我评估进展及问题分析。
2.宣传部:研究生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校园文化建设。
3.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包括: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研究生奖助情况;传承创新优秀文化方面的改革情况等。
4.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研究生就业基本状况。
5.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研究生国际合作交流方面的改革创新、国际学术交流等情况。
以上内容,除基本情况外,要针对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下一步思路举措。
(二)《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
1.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我校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增设等情况,及相关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2.各二级培养单位提交本单位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包括在学位授权点建设方面的举措,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的设置、调整情况,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等。
《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和《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是学位点合格评估抽评阶段的重要内容和评估依据,请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及时按照相关要求提交材料。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