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2021年上半年同等学力申硕答辩资格审查工作已基本结束,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学位论文写作培训费,方可由研修班办学单位(以下简称“办班学院”)指派论文指导教师并撰写学位论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
2021年4月23日前。
二、缴费方式
1、查询缴费编号
登陆“同等学力申硕缴费编号查询平台”查询,网址:http://yz.cupl.edu.cn:801/tdxljf202104/
仅通过答辩资格审查的同等学力人员可查询缴费编号,并进行缴费。具体资格审查结果情况可咨询各办班学院。所属办班学院为法学院、法律硕士学院、商学院、证据科学研究院的同等学力人员暂时无法查询缴费编号,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2、登陆校园支付平台
使用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校园统一支付平台。首次使用请仔细阅读“使用说明”或观看指导视频。
3、输入缴费编号、密码进行缴费
用户名:缴费编号(“同等学力申硕缴费编号查询平台”内查询);密码:身份证后六位(末尾如遇字母请大写)。如确认缴费编号和身份证后六位正确,仍提示错误的,请尝试输入密码“000000”。
4、下载缴费发票
缴费成功后,通过“菜单--已缴费查询--明细(右箭头)--查询”途径,进行电子发票查询与下载。
三、导师分配、答辩登记及申请答辩
1、同等学力人员缴费成功后,须及时主动联系办班学院,以便学院安排导师分配工作。同等学力人员不得自行联系导师,必须统一由所属办班学院统筹分配学位论文指导教师。
2、缴费成功后,须及时主动联系申请论文答辩学院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办理答辩登记(申请民商经济法学院的,不用办理登记,具体事宜见学院网站通知)。
3、多数答辩学院在下半年接受同等学力申硕人员提交论文申请答辩,少数学院可在上半年接受申请,具体时间安排请咨询相关学院。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