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西安美术学院设计艺术学院设计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西安美术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社会和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艺术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艺术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 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此类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笔试,具体科目参见当年度《招生专业目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相关资料证明之一:①进修所报相关专业的进修证和进修单位盖章的成绩单;②所报相关专业的工作经历证明;③发表过所报相关专业的论文或者获奖证书)。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须为在职人员,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网上报名前将本人简历、报考专业、入伍与退役相关证件信息发送至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邮箱xafazs@xafa.edu.cn, 邮件命名为:考生姓名-全日制报名材料/非全日制报名材料)
三、学习方式、学制
(一)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二)学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四年。
四、招生计划
西安美术学院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收5名,实际招生总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学院可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计划及各专业合格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研究方向:
38视觉传达设计
五、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每位考生只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西安美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所有专业),网上报名只设“西安美术学院”报考点(考点代码:6127)。
不接受其他报考点报考,因错选报考点等情况导致无法进行确认及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考生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须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8.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开始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将核验材料交于招生处,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学籍查询”或“学历查询”;
第二步,成功登录后,点击“在线验证报告”;
第三步,进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请。
若考生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不成功,请到教育部指定的代理机构办理学历认证或学位认证,取得书面认证报告。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准考和录取。
所有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开始前,完成学籍或学历的校验。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应当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西安美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hshch.xafa.edu.cn/)。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分为初试、复试,初试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论(3小时)
204英语二或203日语(3小时)
613理论基础(设计类方向)(3小时)
913专业基础(色彩创意+快速表现)(4小时)
(二)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22日(2天)
日期 | 上午考试科目 | 下午考试科目 |
12月21日 | 思想政治理论(8:30-11:30) | 外国语(14:00-17:00) |
12月22日 | 业务课一(8:30-11:30) | 业务课二(14:00-17:00/18:00) |
(三)初试的两门业务课考试科目名称、考试时长等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初试的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五)初试考试地点:西安美术学院雁塔校区(西安市含光路南段100号)。
(六)复试考试安排、调剂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七)请考生访问西安美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hshch.xafa.edu.cn/index.htm)查看相关通知。
七、录取
(一)根据当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分研究方向按总成绩和单科成绩划定录取合格线(具体详见当年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三)被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四)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院、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培养方式及住宿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第一学年为全脱产学习形式,第二、三、四学年为半脱产学习形式,学生可向学院申请住宿。
十、学费标准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8000元/年。
十一、推免生相关事宜
经西安美术学院(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十二、其他事宜
(一)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向我院研究生处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院将对考生的政治思想、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培养导师的确定实行导师与学生双向选择和调剂分配相结合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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