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平台”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学校1958年创建于北京,原名北京电力学院。学校长期隶属于国家电力部门管理。2003年,学校划转教育部管理。学校校部设在北京,分设保定校区,两地实行一体化管理。
华北电力大学公共管理研究生教育致力于培养能源电力领域的高级公共管理人才。旨在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能源管理部门、社会组织及能源电力企业等单位培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熟悉能源电力行业发展规律,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一、招生类别和方向
(一)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
设置政府改革与社会治理、能源战略与治理两个方向。
(二)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
设置政府改革与社会治理、能源战略与治理两个方向。
(三)全日制公共管学学术硕士研究生
设置行政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保障、公共政策(含能源政策)四个方向。
二、 公共管理硕士报考基本要求
(一)公共管理(MPA)硕士研究生报考要求
1.报考基本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不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入学考试科目:全国硕士统考英语(二)、全国硕士统考管理类综合能力。
3.复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本校命题)及面试。
(二)公共管理学学术硕士研究生报考要求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补修大学本科培养方案规定全部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需提供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考试科目
(1)初试科目: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682 公共管理学、882 政治理论与政策分析
(2)复试科目:社会研究方法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西方行政思想史、中国政府与政治
3.2024年我校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按照教育部下发的规模另行通知。
4.2024年我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按照教育部下发的规模另行通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三、学习方式和学制
(一)学习方式
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及学术硕士研究生学习采取校内按学期上课的方式;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为线下集中授课,每学期集中授课时间约2~3周。研究生须按规定参加实习实践活动、专题讲座、开题报告、论文指导、答辩等安排。
(二)学制:3年
四、学费
1.学费:硕士研究生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五、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同时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