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电气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主要是培养掌握本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电气工程领域及相关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开发型、复合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与管理人才。
学位获得者应具备: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
2、了解本领域的发展动向,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
3、掌握所从事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在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能力。
4、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够顺利阅读本领域国内外科技资料和文献。
5、身心健康。
二、专业方向
1、电机及其系统分析与监控
2、电力系统分析与控制
3、电力系统保护与安全控制
4、先进输变电技术
5、新能源发电与智能电网
6、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7、电力电子技术及其应用
8、电力经济
9、电力工程管理
10、电力信息与通信技术
三、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式为导师负责制,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可以相互交叉。
2、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的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但要求在校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3、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采用案例教学等互动式教学方法,授课内容要少而精,且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际管理能力。要求在申请答辩之前修满所要求的学分。
4、论文工作采取双导师制,由校内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导师和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内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联合指导。
5、学习年限实行弹性学制。一般不低于3年,不超过5年。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电气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1学分。课程类别包括公共课、基础理论课、专业技术课、职业素质课、必修环节和非学位选修课。
五、学位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应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论文工作应采用先进的实验手段、科学的研究方法,使其在科研方面受到较全面的基本训练。要能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背景,其研究成果要有实际应用价值,拟解决的问题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选题要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先进性。论文形式主要有产品研发、工程设计、应用研究、工程/项目管理、调研报告等。学位论文工作应包括论文选题、开题报告、中期报告、论文写作、评审、预答辩与答辩等环节。
1.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要求
(1)研究生入学后应在导师指导下,查阅文献资料,了解该领域现状和动向,尽早确定课题方向,完成论文选题。选题应结合专业研究方向,在理论或应用上具有一定意义,内容充实,优先选用应用性较强的课题,力争能解决较为重要的工程实际问题。
(2)研究生必须在第三学期末或第四学期初作选题报告,同时向研究生院提交不少于3000字(不含图表)的详细报告。选题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课题的意义,国内外关于该课题的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论文的基本构思,研究方法,计划进度,预期目标及成果,主要参考资料等,选题报告中引用外文文献应不少于10篇。
(3)选题报告应相对集中、公开地进行,并由以硕士生导师为主体组成的审查小组评审。选题报告会应吸收有关导师和研究生参加,跨学科的论文选题应聘请相关学科的导师参加。若学位论文课题有重大变动,应重做选题报告。评审通过的选题报告,应以书面形式交研究生主管部门备案。
2.论文中期检查要求
学位论文实行中期检查制度。在第五学期前三周内进行论文阶段中期检查,按研究方向组织考核小组(3-5人组成)对研究生的论文工作进展以及工作态度、论文完成的可能性等进行全方位的考查。
3.论文内容具体要求
(1)文献综述应对选题所涉及的工程技术或管理问题的国内外状况有清晰的描述与分析;
(2)综合运用基础理论、科学方法、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对所解决的实际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能在某方面提出独立见解;
(3)论文工作应有明确的实践应用背景,有一定的技术难度或理论深度,论文成果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
(4)论文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工作量饱满,一般应至少有一学年的论文工作时间;
(5)论文写作要求概念清晰、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文理通顺,版式规范;
对不同形式的论文内容及撰写要求参照《工程硕士不同形式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及评价指标(试行)》
4.学位论文评审、答辩与学位申请
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一般在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五学期提出,论文答辩须在校内完成,论文评价标准参考《工程硕士不同形式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及评价指标(试行)》。
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和学位申请的具体要求按《华北电力大学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的有关规定》和《华北电力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