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因受疫情影响,为保障2021届研究生顺利毕业,切实做好本年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2021年8月20日增开一次大学学位会,审议研究生学位授予有关事项,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大学学位会受理学位申请对象
原则上本次学位会只面向受疫情影响未能在6月获得学位的研究生。
二、研究生答辩和分委会工作安排
本次申请答辩相关工作要求与6月答辩工作要求相同。各院系要在8月11日前组织完答辩工作,8月15日前召开完学位分委员会会议,8月16日将分委会纪要和学位授予材料提交学位办。
三、拟申请答辩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核及论文送审工作安排
资格审核截止日期:2021年7月6日,地点:教四B301;
论文送审截止日期:2021年7月9日,地点:教四B301。
四、其他事宜
8月份的答辩采用现场答辩方式,如有特殊情况研究生院将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 学位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