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具备下列条件时,可向我校提出博士学位申请:
1.申请博士学位基本条件
(1) 获得硕士学位五年以上;
(2) 完成有关学科的全部博士研究生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3) 完成申请学位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关于学术论文发表与科研成果的要求;
(4) 已经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工作,其论文已通过由相关学科组织的预答辩、学位论文格式审查等。
2.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 准备申请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
(2) 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及其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简况表》(加印密封);
(4) 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书(加印密封),其中至少有一位是博士生指导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