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基本要求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有关调剂政策及我校自主确定的调剂条件和要求,择优选拔调剂考生进入复试。
(一)调剂考生对象。所有调剂考生(包括一志愿报考外单位和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院(系、所)、专业(研究方向)、学习方式等元素中任何一个元素发生变化,不分校内、校外调剂,均须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二)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我校设定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为了保证调剂工作的严肃性和精准性,调剂志愿锁定期间原则上不予解锁。考生填报调剂志愿前应充分考虑我校调剂要求和调剂志愿锁定时间,避免盲目填报。
(三)报考条件。调剂考生必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考生应充分了解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主页发布的硕士生招生目录中各专业对毕业年限、初试科目的相关要求。
(四)分数要求。初试成绩符合一志愿专业和调入专业在一区的国家线。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考生报名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国家线总分降10分,单科分降5分。
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我校涉及力学、化工过程机械两个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国家线。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一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国家线。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的,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初试成绩加分后须达到一区相关专业的国家线。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确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要求。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五)专业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 2 位须相同)。
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特别是毕业年限)的基础上,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六)初试科目要求。一志愿专业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201英语一和204英语二可视为相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和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自命题数学与统考数学类科目不视为相同,自命题计算机相关类与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不视为相同。
(七)复试差额比例。选择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差额比例一般为200%。
二、调剂工作程序
(一)报名。我校调剂报名开始时间为3月22日0点,具体时间以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为准。我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为12个小时,以下载的调剂考生报名信息库中报名时间为准。个别专业如需再次调剂,其在调剂系统的开通时间以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主页发布的公告为准。
(二)选拔。我校将于调剂报名时间结束后,组织相关学院对调剂考生进行选拔。相关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谁选拔、谁负责、谁解释的原则,综合考量,择优选拔,不得简单以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报名先后顺序等作为遴选依据。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选择。选拔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人数不低于调剂需求量的200%,纸质版名单须由学院主管领导、学科负责人不少于两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及时报送研究生院。调剂考生选拔的解释工作由相关学院负责。
研究生院将依据学院提交的调剂考生初选名单,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如调剂考生已经接受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调剂志愿。
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须在12小时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我校将撤销其复试通知。
我校将在调剂报名结束后三天内对接受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信息进行公示。
(三)复试。调剂考生复试将在3月25日至4月15日进行,各学院自行确定具体复试安排并通过学院官网进行发布。
(四)待录取。我校将根据各学院报送的调剂考生拟录取名单,及时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如考生已经接受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待录取资格。
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须在12小时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我校将撤销其待录取通知。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确认导致待录取通知逾期被撤销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调剂考生的信息公示
我校调剂考生复试及录取名单(包含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因考生未按报考条件和调剂要求填报调剂志愿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复试资格或待录取资格。
四、我校接收调剂的相关学科、专业
我校拟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组),以调剂系统中发布的为准(参见下表)。拟调剂数量为参考数据,实际接收调剂考生人数将根据调剂考生报名情况动态调整。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主页查阅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了解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研究方向、初试科目、复试科目、学院联系方式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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