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校党委关于干部选拨任用的有关精神和《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结合研究生院工作需要,特制订本方案:
一、职位
研究生院院办公室主任、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负责人
二、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参照《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中“任职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1、研究生院院办公室主任
需具有5年以上研究生教育管理经验,理想信念坚定,大局意识强,工作认真负责,明确办公室工作的要求和机制;能够熟练应用各类办公软件,具备很好的写作能力和组织能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学位管理科负责人
需具有研究生教育管理经验,工作积极认真;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学位授予的工作政策,能够准确把握各层次、各阶段学位授予流程,能够熟练应用相关计算机语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者优先。
三、选任程序和时间
1、报名 2021年4月26日-29日
符合选任条件的干部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自荐表》向机关党委报名,报名地点:明向校区行政办公楼B403室。联系人:王璐 联系电话:3176368
2、资格审查 2021年4月30日。
机关党委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在明向校区办公主楼一层“党务公开”栏公布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 2021年5月7日
4、民主推荐2021年5月8日
民主推荐由机关党委组织进行,包含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参加会议推荐人员:研究生院19人,教务部、科研院、学工部、机关党委等相关机关职能处室代表6人,明向校区各学院党委代表5人。参加谈话推荐人员:研究生院19人,教务部、科研院、学工部、机关党委等相关机关职能处室代表6人,明向校区各学院党委代表5人。报名人员不属于机关党委,报名人员所属党组织也应组织一次民主推荐,推荐结果供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参考。
5、确定考察对象 2021年5月10日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根据民主推荐、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召开院(部)领导班子会议确定考察对象。
6、组织考察 2021年5月11日
组织考察由机关党委负责。考察组由2名以上成员组成,通过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特长以及主要缺点进行全面、客观、准确的了解。考察结束后及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7、酝酿建议人选 2021年5月15日
研究生院综合考察情况和各方面意见,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召开研究生院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提出任用建议,并按规定格式书面报校党委组织部。
研究生院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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