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的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7月9日(第17、18、19教学周),公共学位课考试安排由外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另行通知。研究生专业课的期末考试由学院安排。为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树立诚信意识,强化考风考纪,现重申考试纪律并对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考试总体要求
研究生专业学位课和主要专业选修课须进行笔试考试(笔试考试至少要占所有环节的50%),其他专业选修课建议进行笔试考试。请各学院于2021年6月18日前将本学期课程考试安排录入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
未回校的留学生采取线上考核、全过程考核、论文、报告等形式进行考核,线上考核的实施要依据《内蒙古大学研究生线上考试规程(试行)》,各学院形成方案,于2021年6月18日前提交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的本科生,须参加修读课程的期末考试,试卷和成绩单由学院保管,待入学成为研究生后,由学院将成绩录入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
考试期间,各学院务必根据我校要求做好疫情期间的防控措施。
注:1.教师须在考试后一周之内将考生成绩录入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打印成绩单签字后与试卷交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存档。
2.教师录入成绩,确认后,如出现错误,须在新学期开学两周内,在系统上申请修改成绩,待审核。(录入成绩、成绩修改申请参看系统中教师操作手册)
二、督促监考教师做好监考工作
每个考场至少安排2人监考,请各单位务必将以下事项准确通知到各位监考教师:
1.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做好考试准备工作。
2.提前清理考场,做到发试卷前考生座位上、抽屉内均没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3.安排考生间隔就座,核对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
4.考前做好纪律宣传和准备,以预防为主。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有作弊苗头,要提出警告;对不听劝告、作弊事实确凿者,要收齐证据并记录在案,考试结束后,立即报学院。
5.监考教师要严格履行监考职责,不得在监考期间使用手机、看报、改卷等,不要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三、教育学生诚信应考
1.本着爱护学生的原则,教育学生诚信应考,组织学生学习考试纪律及处罚规定,强调学校对作弊学生的严厉处罚措施以及作弊导致的严重后果。
2.要求学生携带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按时应考,并按监考老师要求间隔就座,遵守考场纪律。
四、加强巡考
各学院领导要带队巡考,督促监考教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保证我校期末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地进行。
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