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9〕6号)政策精神,“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仅为学习方式的区别,两者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院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方式一般学制为 2.5年,通常为双休日授课(如注册生源需求达到一定规模,也可集中授课),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学费总额为128000 元。考生在录取前需与工作单位及我院签署定向培养三方协议;考生被录取后,其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不转入我院;在读期间,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不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享受国家助学金;毕业时不纳入就业计划,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无派遣证及报到证)。我院不支付其各类补贴及医疗等费用,不解决其住宿。
我院将为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供与全日制同等标准的新生奖学金(奖励范围为35%,最高标准为全额学费)。学业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也在补充完善中。
2021年我院仅会计系招收的会计专业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