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疫情防控的总体要求,教育部、北京市关于高校学生开学返校错峰的工作要求以及学校《关于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学生开学返校工作安排的通知》(附件1),本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按照原定计划开学开课,学生延期返校,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有序开展。
一、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安排
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将于2021年3月8日(第2周)开始上课。3月8日至3月21日为在线教学阶段,3月22日开始全面恢复线下教学。
(一)研究生选课安排
研究生应按照本人培养计划,进入“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选课和改选。初选时间为2021年3月1日8:30-3月5日12:00,改选时间为3月6日0:00-3月15日24:00。具体操作请按照研究生院发布的《关于2021年春季学期研究生选课通知》进行。
请各培养单位教务老师通知到每一位研究生,对于不方便在网上选课的研究生,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帮助其完成选课手续。
(二)课程教学安排
1.在线教学要求:任课教师应根据研究生教育教学特点和研究生培养特点,积极做好在线教学工作,确保研究生课程质量。3月1日前公布授课方式、使用的线上教学平台,方便研究生选课。因身体或其他原因无法上课或处于隔离期的任课教师,应及时报告给学院教务老师和研究生院培养处,以便及时调整课程安排。
2.课程调整申请:研究生返校前,任课教师应按照学校要求和课表、选课情况开展线上教学。有实验、实践和实习学时的课程,可将相应学时调整到研究生返校后。邀请校外专家参与授课的课程,若无法开展线上教学,可调整至研究生返校后。请各培养单位教务老师统计课程调整情况,于2021年2月28日上报研究生院培养处。
3.烟台专项教学:2021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以烟台研究院安排为准,研究生选课、线上学习要求与本部一致,任课教师参照本部要求做好教学工作,可与本部同步在线教学,也可按照原计划与本部错时开课。
4.海南专项教学:2021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以三亚研究院安排为准,研究生选课、线上学习要求与本部一致,任课教师参照本部要求做好教学工作,可与本部同步在线教学。3月22日后课程仍采用线上(海南专项)线下(校本部)同步教学方式。
5.在线教学培训:研究生院将根据任课教师的需求组织开展线上教学培训,请各培养单位教务老师统计并汇总任课教师的培训需求并于2021年2月28日上报研究生院培养处。
6.教学辅助安排:请各培养单位及时统计因技术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线上学习的研究生信息,学校将通过多种途径尽力帮助解决;错过课程直播,未能及时进行学习的学生也可通过观看课程回放补学课程内容。
二、研究生学籍及毕业工作安排
2021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籍报到注册工作与选课不挂钩,待学生返校后,另行通知补注册,届时学生可通过人脸识别一体机完成补注册、补打注册标签工作。学籍异动手续、2020年选拔的硕博连读生资格复审工作均可在线上进行。
2021年研究生毕业工作按照《关于2021年毕业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展。毕业信息核对、延期申请及审批工作不受返校时间影响,按照原定时间由学生在线上完成。
三、研究生开题和实践教育等环节工作
研究生开题报告环节考核工作延期到研究生返校后组织进行。返校前导师应通过电话、邮件、微信、qq等方式与学生加强沟通和联系,远程指导并初步确定学位论文选题,指导学生查阅参考文献,提前撰写开题报告。本学期开题报告的组织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研究生实践教育工作在不返校前提下,导师(团队)可按照学校实践教育要求组织研究生赴低风险地区开展,期间应做好个人防护,认真遵守实践所在地区和单位的防疫要求。
其他按照研究生培养规定拟开展的培养环节,待研究生返校后开展,具体组织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四、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
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按原计划进行,具体见《关于2021年夏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个别因疫情原因无法返校参加答辩的学生,经学位办审批可采取线上答辩方式,届时以通知为准。
五、研招工作安排
初试成绩、复试分数线将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公布。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查可通过线上提交申请。硕士生复试工作、博士生复核工作拟按原计划进行,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必要时采取远程复试方式,届时以上级要求及通知为准。
联系方式:
1.选课及教学安排:于老师010-62736254(东区)、曹老师62734932(西区)、边老师010-62734933(西区);
2.在线教学培训及技术支持:王老师010-62734366;
3.烟台专项教学安排:王老师0535-6923671;
4.海南专项教学安排:陈老师010-62733823;
5.学籍及毕业:韩老师010-62734935;
6.学位授予:伍老师010-62734386;
7.研招工作:庞老师010-62732880。
附件:
1.《关于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学生开学返校工作安排的通知》
2.《关于2021年夏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研生通知〔2021〕12号)
研究生院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