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初试成绩要求。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学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可向英语二顺调,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5.我校不接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
(二)调剂基本原则
1.调剂复试方式和要求参照一志愿复试进行。一志愿复试和调剂复试分段进行。
2.所有校内外调剂均需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3.优先接收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调剂。调剂考生须参加拟调入专业的复试,不可用一志愿复试成绩简单代入进行排序。
4.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5.未被我校录取但符合教育部调剂要求的考生,可直接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办理校外调剂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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