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财科院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在公开发行刊物至少发表一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五)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条件:详见财科院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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