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金融硕士(MF)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研究院简介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是商务部直属的综合性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经过70余年的发展,已成为我国商务领域实力雄厚、成果丰硕的权威科研机构。2015年,研究院入选首批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单位。

  自1982年研究院开始招收和培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以来,研究院依托自身雄厚的科研力量和高水平师资队伍 ,秉承严格选才、育人为本、学研融合、开放合作的办学理念,以培养高质量人才为宗旨,以提高研究应用水平为目标,逐渐形成了自身的学科特色和优势。研究院目前拥有应用经济学和农林经济管理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以及国际商务、金融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涵盖经济学和管理学两大学科门类。研究院拥有一支高职称、高学历、专业化、年轻化的专任教师队伍,拥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百余名,其中50%拥有博士学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占93%,大部分导师具有海外留学、进修经历,45岁以下中青年教师占66%。拥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30余人,科研实力雄厚,教学水平领先。研究院每年承担部委、地方政府及大型企业重大决策咨询论证项目和前瞻性、战略性、国际性的应用课题,具有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强大学科优势,同时把研究生教育培养与国家重大战略科研任务对接,为学生提供参与重大科研实践和课题研究的高水平、专业化平台。研究院以国际化为办学特色,为打造具有国际战略思维和决策能力的精英人才提供了高起点、国际化的交流与实践平台,在商务领域享有较高的声誉。三十余年来,研究院培养的研究生获得国内外一流高校认可,为国家各行业输送了复合型、应用型、国际化专业人才,毕业生遍布中央国家机关、各大金融机构、大型国企、外资企业和事业单位。

  

二、培养目标

  研究院致力于培养热爱祖国,德才兼备,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创新意识、分析能力、跨文化沟通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能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学术与应用复合型高级专业人才。

  

三、招收专业和招生计划

  2021年研究院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文件为准。

  具体招收专业和各专业招生人数详见附件《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所列拟招收总人数182人仅供参考,各专业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实际录取推免生人数以及当年的生源情况有所调整。

  

四、招生信息

  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院网上发布,考生可随时登录研究院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公告。

  

五、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研究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及格以上水平;

  (2)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一篇(含)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3)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2.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日期:2020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阅读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研究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了解研究院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研究院复试前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6.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七、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研究院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八、初试

  (一)2020年12月19日-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初试时间及科目安排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

  (四)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五)考生初试成绩由研究院研究生院负责通知。

  

九、复试

  (一)复试预计2021年3月中下旬或4月上旬进行。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外语及综合能力,重点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复试方式采取面试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不指定参考书目。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笔试)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三)工商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研究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研究院复试分数线按教育部规定执行。届时将结合研究院当年硕士研究生年度招生计划、初试成绩和生源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十、调剂

  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研究院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高校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录取;研究院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也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调剂工作办法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结合研究院实际情况提前公布。

  

十一、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研究院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二、录取

  研究院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北京市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研究院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三、学习年限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2-4年

  

十四、学费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万元/生/学年

  最终执行标准以北京市教委等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十五、培养和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者,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十六、毕业生就业

  研究院招收的国家计划内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应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研究院、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十七、其它

  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因上述问题使研究院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研究院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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