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大连海事大学公共管理与人文艺术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大连海事大学是享誉世界的海事院校,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具有公共管理硕士 (MPA)办学资格的授权单位之一。

  公共管理与人文艺术学院,作为学校的二级学院,现有教职工 56 人,专任教师 44 人,其中高 级职称 22 人、外籍教师 1 人,另有兼职教授 10 余人,专任教师具有博士学位的 38 人。学院拥有 硕士研究生导师 46 人,聘兼职行业导师 30 余人。学院现有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工作、 政治学与行政学 4 个本科专业,拥有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点、马克 思主义哲学学术学位硕士点以及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点。学院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先后承担国 家、省、部、市各类科研课题 180 余项,公开出版各类学术著作和教材 40 余部,发表高水平论文 累计 650 余篇,多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书报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 和《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转载。

  大连海事大学 MPA 项目是为适应新形势下社会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要求,专门为 政府部门及其他非政府公共机构,特别是交通、港航和海事系统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中高 层公共管理人才的高等教育项目。

  我校 2025 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 向就业人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海事管理、交通行政管理、政府治理与领导、数字化社会发展与 数智化城市建设。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 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 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报名办法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10 月 28 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9 日至 10 月 12 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 “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三、网上确认

  1.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 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 求提交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 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招生专业目录及招生计划

  招生单位:大连海事大学,代码 10151。

  研究方向:

  51.海事管理

  52.交通行政管理

  53.政府治理与领导

  54.数字化社会发展与数智化城市建设

  2025 年拟招生计划:129 人

 

五、资格审查

  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等报名材料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 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考试

  MPA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1.初试 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初试科目名称及代码如下:第一单元科目:管理类综合能力(199),满分 200 分。 第二单元科目:英语二(204)或俄语(202)或日语(203),满分 100 分。 考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复试 

  根据教育部统一划定的 MPA 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具体报考情况划定我校复试分数线,确 定复试名单。

  复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非全日制公共管理)(F52)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1.公共政策分析(T53)2.公共组织学(T54)

 

七、学习方式与地点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业余学习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 学习地点:大连海事大学(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 1 号)

  1. 周末班 第一学年隔周进行一次授课,周六周日全天学习。 

  2. 集中班 第一学年集中学习 4 次,每季度集中学习 1 次。

 

八、学制学费

  学制 2 年(最长学习年限为 4 年) ,学费:2.5 万元/年

 

九、考核、论文答辩与毕业

  根据教育部对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MPA 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本专业培养方 案中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获得大连海事大学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 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硕士学位。

 

十、最终招生政策以学校公布的《大连海事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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