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学校规定的统一入学报到时间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学校规定的统一入学报到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见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报名前向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获得书面同意书(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
(二)几类需要特别重视的报考条件
1.有关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所有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第2和第3项要求,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均可申请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或者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有关推免生报考的详细要求请访问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dlmu.edu.cn/)或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网址:http://www.dlmu.edu.cn/zsjy/yjszs.htm),查看《大连海事大学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章程》。
2.有关法律硕士[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或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之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有关管理类专业学位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第2和第3项要求之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3)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注意: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有关单独考试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除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第2和第3项要求外,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
(2)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高水平的研究论文,并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并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其中一名为所在单位主管技术工作的负责人)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报考专业仅限交通运输(086100)类别第51方向--现代航运规划与管理方向。
(4)网上报名前,考生需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到学校研究生招生考生办公室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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