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各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其他要求请参考专业目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以及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领域(代码045101)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需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8.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专业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4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①临床医学、麻醉学专业毕业生均可报考临床医学所含所有专业;②医学检验专业毕业生限报临床检验诊断学、临床病理学专业;③医学影像、放射医学专业毕业生限报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④专升本考生英语需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合格水平。
(2)同等学历者、跨专业考生(①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应届本科生;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证书后,录取当年9月1日前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工作2年以上者)要求:
①英语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合格水平;
②达到以下业务水平之一:A.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证书(前三名);B.参加不少于十二门的普通高校本科进修课程学习。
(3)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型):①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1**”)的考生,要求本科毕业于五年制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类专业且符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西医)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②专升本考生英语需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合格水平;不接收同等学历人员报考。
9.口腔医学硕士研究生
①报考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2**”)的考生,要求本科毕业于五年制及以上学制的口腔医学专业。
②专升本考生英语需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合格水平;
③不接收同等学历人员报考。
10.需提供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CET-4)合格证书(425分以上)的考生,考试成绩必须在中国教育考试网可查,其它不予承认。
11.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12.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需参加全国统考,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办法招收学生,考生除满足条件1、2、3、4外,须提交各生源所在省教育厅盖章的《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详情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13..其他学科具体要求请查看我校发布的专业目录。
14.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