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切实做好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针对143次学位会研究生毕业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位申请、论文答辩及学位会相关工作安排
各学院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和学科专业特点,在确保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研究生管理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及时做好143次学位会拟答辩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审意见反馈、论文修改、答辩申请审批、答辩组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准备等各项工作。
(一)做好研究生答辩前各项准备工作
5月31日前:完成拟答辩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工作。
6月3日前:学院对答辩工作进行整体准备部署,督促研究生、导师在管理信息系统中尽快完成信息维护、答辩申请与审批,进行答辩秘书培训、答辩学生预分组、答辩委员确认等工作。
(二)学院学术会及学校学位会时间安排
6月12日(含)前:完成答辩及学院学术分委员会会议,并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材料至学位分会秘书。
6月16日(含)前:召开5个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6月25日前后: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
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要求
(一)各学院应提交的材料
请各学院于6月12日(含)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所对应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
1.《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情况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各1份;
2.《XXX学院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详审说明》纸质及电子版各1份;
3.博士学位研究生上会材料
(1)博士学位论文(纸质2本、电子版1份)
(2)《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基本信息表》(纸质2份、电子版1份)
(3)《预答辩情况表》(纸质2份、电子版1份)
(4)评阅书(纸质2套、电子版1套)
(5)《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纸质2份、电子版1份)
(6)《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记录表》及其所有附件(纸质2份、电子版1份)
(7)《博士学位研究生攻博期间所获得学术成果与学位论文关联性一览表》(纸质2份、电子版1份)
注:请按照附件3中《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会材料自检表》相关要求准备博士材料。(1)-(7)项材料电子版命名方式:学号+姓名+材料名称。
4.硕士学位研究生上会材料
(1)需要详审的硕士学位论文(纸质2本、电子版1份)
(2)评阅书(纸质2套、电子版1套)
(3)《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纸质2份、电子版1份)
(4)《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记录表》及其所有附件(纸质2份、电子版1份)
注:请按照《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会材料自检表》相关要求准备硕士材料。(1)-(4)项材料电子版命名方式:学号+姓名+材料名称。
(二)学院汇报上会情况
1.汇报人员为院长或主管教学副院长。
2.汇报本次上会议题基本情况,如申请学位人数、论文评阅答辩有关情况、详审论文情况及理由、导师申报情况等内容。
3.各学院汇报前应组织召开学院(系、部)学术分委员会会议,对上会人员的学位论文进行认真讨论,向学位评定分委员提出需详审学位论文人员名单,并从学术角度给出具体详审原因。原则上按硕士不低于10%,博士不低于20%的比例提出详审人员名单(特殊情况可另作说明)。
(三)学位论文详审报送原则
为切实保障学位论文质量,建议各学院依据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情况报送需要详审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至相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把关。
对以下情况或人员的学位论文建议重点关注:
1.缓投学位的;
2.有不同意答辩,经复议或重新送审后同意答辩的;
3.评阅分数较低的;
4.退博转硕或博士申请按硕士授学位;
5.第六年及延长学习年限的博士生;
6.定向博士生;
7.各级学位论文抽检曾出现问题的导师指导的研究生;
8.学院自行认为需要详审的。
(四)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注意事项
1.拟于143次学位会申请学位的研究生,论文评阅结果通过后,申请答辩需要在系统(网址http://yjs.hrbeu.edu.cn/)中点击“学位-答辩申请与查询”进行相关操作,系统使用说明书见附件5。
2.为保证学位会顺利进行,请各学院务必督促研究生、导师、学院教务秘书、学院答辩秘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等各用户角色在系统中完成信息录入与审批,特别提醒研究生在进行答辩申请时,需认真核对填写学位论文信息、基本信息(含个人基本信息和就业信息)和学术成果信息,如信息缺失或有误,会直接影响研究生证书制作发放与学历学位注册。
3.研究生可以在系统中“学位-答辩申请与查询-答辩结果公布”页面一键打印电子学位档案,并按要求完成审核后存档。
4.研究生毕业离校前需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学位-学位论文维护与上传”页面上传最终版学位论文(word版和pdf版)。
(五)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哈工程校发[2016]163号)、《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哈工程校发[2017]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及学位授予流程的通知》(研院函[2019]15号)规定对研究生学位授予各个环节进行把关与审查。
2.如果以上报送的材料涉密,必须按学校保密的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
3.预计2021年6月份毕业的研究生务必进行过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且证书粘贴的纸质照片务必和学信网相应学历层次的学历照片保持一致,否则不能进行学历学位注册。
4.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请按照相关通知要求进行,各有关单位如有其它议题需上会审议,请提前与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
三、工作要求
(一)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请研究生导师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做好答辩前后的论文修改审核和指导工作,确保论文质量。
(二)各学院要提前启动并切实做好学位申请与论文答辩前后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答辩与学位申请相关过程、数据、结果的保留、整理和存档工作,安排专人进行答辩情况督查,答辩会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务必保证答辩工作质量。
(三)研究生院要为答辩组织工作提供良好的指导、服务与支持,保证研究生集中答辩与学位申请期间系统运行平稳,对答辩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答辩质量。
四、学位办联系方式
邮箱:yjsyxwb@hrbeu.edu.cn
联系人及电话:丁小强、王志超(硕士学位论文)82519841、鲁丹丹(博士学位论文)82519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