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程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中国声学学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声学学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及《关于2021年中国声学学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通知》(链接:https://www.aschina.org.cn/detail.html?id=38&contentId=372)中对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相关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2021年中国声学学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要求

  推荐参加本次评选的博士学位论文,应为2020年度(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国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参评博士学位论文需按照《中国声学学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的要求获得实名推荐,具体参评条件详见《关于2021年中国声学学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通知》。

  二、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9月24日前,经学位论文作者本人申请,指导教师同意,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

  申请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确保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的一致性。

  1.纸质版:

  (1)博士学位论文一份,双面打印;

  (2)每篇论文对应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一份,双面打印;

  (3)推荐表中所填代表性成果的证明材料一份,单独装订;

  2.电子版(刻成光盘):

  (1)博士学位论文全文(PDF格式,命名:单位姓名_博士学位论文.pdf);

  (2)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命名:单位姓名_推荐表.doc);

  (3)推荐表中所填代表性成果的证明材料(PDF格式,命名:单位姓名_成果证明材料.pdf)。

  (二)院系初审

  9月28日前,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并将建议推荐的论文申请材料报送到研究生院学位办。

  (三)学校评审

  9月30日前,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参评学位论文进行评审,公示确定推荐人选。

  三、注意事项

  各学院应认真组织推荐工作,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不得参加评选。

  涉密的博士学位论文不得参加评选,报送的博士学位论文应由学院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认真审查,确定其内容不涉密、可在互联网上公开评审。

  研究生院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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