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学位授予等环节,确保培养质量,特制订本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和要求
本领域主要培养农村与区域发展及相关领域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毕业后能够胜任农村与区域发展及相关领域的研究、应用、开发及推广和管理工作,也可以在农(林)业资源利用、农(林)业教育、农(林)业生产资料生产等企事业单位和管理部门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具体要求是:
1、认真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树立科学发展观,具有集体主义观念,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艰苦奋斗,求实创新,立足“三农”和生态建设,积极为我国农(林)业现代化和农村(林区)发展服务。
2、掌握农村与区域发展及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相关的经济管理、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具有较宽的知识面,掌握解决农(林)业问题的先进技术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担负农村(林区)与区域发展管理工作的能力。
3、基本掌握一门外国语。具备阅读本专业领域外文资料及初步运用外语进行国际交往的能力。
二、入学要求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业推广和农村发展方面从事相关技术、管理或培训工作的在职人员。可报考攻读农业推广硕士(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专业学位。
(1) 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并取得学历证书满一年。
(2) 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满三年;
2、报考人员须参加在职攻读农业推广专业学位的入学考试。考试时间、科目以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三、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培养采用“进校不离岗”的方式。研究生在读期间,一切关系留在原单位,工资、福利、医疗等均由原单位负责。入学后以在职不脱产方式学习研究生课程,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采取多学科综合、较宽口径培养方式,在校集中学习课程的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2、学位论文实行双导师负责制。正导师由校内相关专业硕士、博士生导师担任;聘任校外实践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本领域专家做为副导师联合指导。
3、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四、课程设置
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课程分公共课程、领域主干课程和选修课程等。课程学习总学分至少30学分。课程设置可根据生源情况做相应的调整。
课程类别 | 课程名称 | 总学时 | 学分 |
学位课 | 政治理论课 | 48 | 3 |
外国语 | 64 | 4 | |
农业推广理论与方法 | 32 | 2 | |
农业科技与“三农”政策 | 32 | 2 | |
农业传播技术与应用 | 32 | 2 | |
专业基础课 | 农业推广学 | 32 | 2 |
应用数理统计 | 48 | 3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48 | 3 | |
企业战略管理 | 48 | 3 | |
科技信息检索 | 32 | 2 | |
保护生物学 | 32 | 2 | |
农村(林业)发展理论与实践 | 32 | 2 | |
农业(林业)政策 | 32 | 2 | |
科技论文写作 | 32 | 2 | |
农村(林业)社会发展专题 | 32 | 2 | |
现代经济理论(任选) | 32 | 2 | |
现代管理学(任选) | 32 | 2 | |
涉农(林)产业组织与管理 | 32 | 2 | |
选修课 |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 32 | 2 |
项目投资与评估 | 32 | 2 | |
行政管理学 | 32 | 2 | |
农(林)业法与资源环境法 | 32 | 2 | |
区域经济理论与实践 | 32 | 2 | |
林业经济学 | 32 | 2 |
必修环节
(1)开题报告
(2)论文中期检查与进展报告等
五、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
论文的选题应直接服务于农村与区域发展实践。论文选题应有一定难度、理论联系实际、先进性和足够的工作量。能体现作者综合应用科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农村与区域发展问题的能力。论文的形式可以是研究论文、项目设计或调研报告。
2、论文结构及质量要求
(1)学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
(2)论文应能体现学生综合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应注意研究成果的实用性和先进性;
(3)论文内容完整,形式规范,立论、数据可靠,论据充分,结论正确,成果具有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字数不少于3万字。
3、评审与答辩
学位论文的评审着重考查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农业技术推广、农业和农村实际问题的能力;审查学位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
攻读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由2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应有来自实际工作部门的专家。答辩委员会由5-7位专家组成。导师可参加答辩会议,但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
六、学位授予
通过课程考试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有关学位申请材料经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讨论审查通过,并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