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所需材料须知

  1、所有考生须提交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照片(遗失者请出具当地派出所证明),并上交加盖红章的最高学历成绩单(应届生由所在高校教务处出具;往届生加盖本科毕业学校教务处红章,或由档案管理部门在成绩单复印件上盖章并注明成绩单内容与档案内成绩单内容一致)。

  2、应届生(包括成人高校应届生)须提交学生证图片,含首页、照片页、个人信息页;

  3、往届生(包括自考毕业生、大专毕业生)须提交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国外学位的须提交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照片(大专毕业生不必出具)。往届生因种种原因未获得学位证的,请说明原因并出具相关证明,说明及证明文件图片上传系统。

  4、未通过教育部学籍学历数据审核的考生(见我办于2019年11月公布的《关于学籍学历数据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进行书面认证的通知》),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图片,否则不予复试。

  5、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含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须提交档案所在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图片。证明开办要求如下:

  (1)工作单位有人事处的考生复试时由其所在单位人事处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图片(样本:XX同志为我单位员工,同意其报考“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并由负责人签字、盖章。证明图片在招生系统提交,无相应证明者无法进入复试考试阶段。

  (2)工作单位无人事代理权(即无人事部门)的考生复试时由其档案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图片(样本:XX同志为XX单位员工,其档案由其单位托管在我处。特此证明。)由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样本:XX同志为我单位员工,人事档案由我单位托管在XX处,现同意其报考“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并由负责人签字,盖章。证明图片在招生系统提交,无相应证明者无法进入复试考试阶段。

  注意:定向就业考生在被录取后,须由工作单位、我校及考生本人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由定向就业单位承担其学习期间的工资及劳保福利等,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应回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6、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无需出具档案所在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但在拟录取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调取档案至我校,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7、健康情况申报。请所有考生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硕士统考复试-健康情况申报模块中,进行健康情况申报。

  8、复试期间联系手机号、复试期间紧急联系人及手机号。

  考生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提交的所有信息、复试资格等审核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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