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本科生课程助教岗位设置与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师校发〔2013〕23号)、《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助教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师校发[2015]44号),现对本学期助教考核和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助教工作考核
请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及本单位助教工作实施细则,组织本学期助教考核工作。对助教进行考核时,请以适当方式组织上课学生对助教岗位进行考评。
本科生课程助教请填写助教岗位考核表,经主讲教师签署评价意见后,交由开课单位完成学生评价和单位评价并存档。
研究生课程助教请登录“研究生管理服务系统”提交助教工作总结,经主讲教师、开课单位在系统中填写考核意见后,打印《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助教岗位考核表》存档。
各单位请妥善保存助教岗位考核表、助教岗位考核学生评价结果等档案材料,以备查阅。
二、优秀助教评选
由助教本人填写优秀助教申请表申报,经主讲教师推荐、开课单位评审并公示后,填写评选结果汇总表。
请于2021年6月28日前完成助教考核和评优工作,并将纸质版优秀助教申请表和评选结果汇总表报送教务部备案,电子版发送邮箱。经审核公布后,颁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