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分数线
复试分数线为总分 130分以上(含130分),不另设单科最低复试分数线。
二、复试成绩及形式
采取差额复试形式,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以面试为主。
三、复试内容
(一)面试(200分)
1、政治理论(通过或不通过):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015年12月18日-21日)的内容;
2、外语听说能力(50分);
3、专业综合能力(100分);
4、其他相关能力(50分)。
(二)背景考核(100分)
工龄、学历、各种资格证书、工作业绩能力。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2016年1月9日8:30-15:00
复试地点:上海市中山北一路369号上海财经大学第六教学楼北楼六楼
资格审查时间:上午9:00-10:00:下午12:00-13:00
资格审查地点:上海市中山北一路369号上海财经大学第六教学楼北楼一楼大厅
五、录取
综合初试与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六、其他
1.参加复试的考生,须随带:(1)《准考证》;(2) 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正反面);(3)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生须同时携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1份复印件(请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前本科毕业的学历,网上暂时无法认证,必须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申请认证。地址: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近桂林路)电话: 021-64829191);(5)《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可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下载,一式两份,本人签名后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6)证明能力的各种资格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7)报考费80元。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统一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未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现场提交材料(请提前准备好材料,不接收后补资料):
(1)交研招办:《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一份(需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正反面)。报考费80元。
(2)交MPAcc中心:《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一份(需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工作年限与职务证明原件(需单位出具证明并要人事处盖章,无格式要求),证明能力的各种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需验证原件)。
4、具体分段时间请查收邮件通知或参看网上公告,分组名单将在2016年1月9日上午8:00张贴在上海市中山北一路369号上海财经大学第六教学楼北楼大厅。
5、收到通知请于2016年1月4日前来邮件确认是否参加复试。(电子邮件:mpacc@mail.shufe.edu.cn)
6、考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yz.sufe.edu.cn)查看复试分数线、复试安排、复试成绩及复试结果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