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的培养目标是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等方面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
1.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掌握公共管理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较宽的知识面,能够掌握政治、经济、法律、外语、现代科技等方面的理论知识以及定性、定量分析方法和计算机工具,了解国内外公共管理的新形势和新特点。
3.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具有较高分析和解决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问题的实际技能,包括调研、决策、组织、协调、指挥、激励、文字阅读与理解、口头与文字表达、熟练运用多种管理技术与现代信息处理技术等方面的能力,以及贯穿在其中的创新能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需要。
4.比较熟练地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能阅读本学科及相关领域外文文献。
5.身心健康,具有团队精神和较高的组织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人际交往能力,能适应公共管理工作的需要。
二、研究方向
(1)行政管理
(2)卫生经济与管理
三、学制与年限
全日制学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5年。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学习时间的,一般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上海财经大学MPA中心审核、研究生院批准同意可以延长学习年限,但学习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采用学分制。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总学分必须修满39学分,成绩合格者即可进入学位论文写作,论文答辩通过后按规定的程序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1)核心课程:在职公共管理硕士要求学习下列核心课程: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公共管理英语、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分析、公共经济学、行政法学、政治学、社会研究方法共计八门,计18学分。
分类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学时 |
学位公共课 | 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2 | 32 |
公共管理英语 | 2 | 32 | |
学位基础课 | 政治学 | 2 | 32 |
公共经济学 | 3 | 48 | |
公共管理学 | 3 | 48 | |
行政法学 | 2 | 32 | |
社会研究方法 | 2 | 32 | |
公共政策分析 | 2 | 32 |
(2)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
专业必修课按不同的研究方向学习各方向的课程,共四门;选修课由不分专业的选修课组成,共四门;必修课与选修课共计16学分。
分类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学时 | 研究方向 |
专业必修课 | 公共部门组织管理 | 2 | 32 | 行政管理必修(公共组织) |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 2 | 32 | 行政管理必修(公共组织) | |
公共部门绩效管理 | 2 | 32 | 行政管理必修(公共组织) | |
公共伦理学 | 2 | 32 | 行政管理必修(公共组织) | |
财政正义论 | 2 | 32 | 行政管理必修(税务管理) | |
公共支出与预算管理 | 2 | 32 | 行政管理必修(税务管理) | |
税法学 | 2 | 32 | 行政管理必修(税务管理) | |
领导科学 | 2 | 32 | 行政管理必修(税务管理) | |
公共部门投融资 | 2 | 32 | 行政管理必修(金融组织与政策) | |
现代企业制度与公司治理 | 2 | 32 | 行政管理必修(金融组织与政策) | |
区域经济发展战略 | 2 | 32 | 行政管理必修(金融组织与政策) | |
项目管理 | 2 | 32 | 行政管理必修(金融组织与政策) | |
卫生经济学 | 2 | 32 | 卫生经济与管理必修 | |
卫生政策与管理 | 2 | 32 | 卫生经济与管理必修 | |
医疗保险理论与管理 | 2 | 32 | 卫生经济与管理必修 | |
医院管理学 | 2 | 32 | 卫生经济与管理必修 |
分类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学时 |
选修课(任选四门) | 经济学基础 | 2 | 32 |
社会治理现代化 | 2 | 32 | |
公共预算管理 | 2 | 32 | |
沟通能力与领导艺术 | 2 | 32 | |
城市规划与管理 | 2 | 32 | |
公共支出学 | 2 | 32 | |
城市土地资源管理 | 2 | 32 | |
避税与反避税研究 | 2 | 32 | |
民商法 | 2 | 32 | |
公务礼仪 | 2 | 32 | |
税收学 | 2 | 32 | |
机关公文写作处理 | 2 | 32 | |
公共管制学 | 2 | 32 |
五、案例、实践教学与社会实践要求
MPA学生在读期间,应当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案例讨论、案例材料收集、案例制作及案例比赛,检验案例教学的效果。
MPA学生必须参与案例教学,结合所学公共管理理论,通过各种信息、知识、经验、观点的碰撞来达到启示理论和启迪思维的目的,从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MPA学生参与各级各类案例比赛。凡在案例比赛中获得较好名次的MPA学生,上海财经大学MPA中心将给予奖励。
作为教学环节,MPA学生必需参加社会实践环节,进行公共管理与政策研究的社会实践或实习(时间在6个月以上),计2学分。由单位委托培养的同学在第四学期回本单位实习,结合本人选择学位论文研究主题进行实习,并在本单位内由学校聘任一位业务指导教师,实习结束需就实习情况提交一份实习报告,经业务指导教师与论文指导教师共同签名认可合格后,获得2学分。
学院将为非单位委托培养的同学根据个人兴趣方向联系实习单位,同学也可先根据个人发展兴趣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实习单位需确认一位业务指导教师,实习结束需就实习情况提交一份实习报告,经业务指导教师与论文指导教师共同签名认可合格后,获得2学分。
六、学术讲座与报告
MPA学生在读期间,学院还不定期为MPA研究生开设系列专题讲座,,要求每位MPA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不少于12次以上的专题讲座,了解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以及学科前沿。讲座主题分别为领导力、多元化、国际视野。要求每位学生每个能力分别听满4场讲座。最后写份报告交到中心,完成本环节计3学分。
七、学位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是对硕士生进行研究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学生能否获得学位的重要依据。
(1)学位论文的选题
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紧密联系当前社会或某单位改革与建设、社会发展的需要进行。MPA研究生应在指导教师或指导教师组的指导下确定论文题目,并提交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由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委托MPA教育中心安排开题报告会进行审阅,开题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的写作。
(2)学位论文的要求论文的类型包括专题研究、调研报告、对策研究、政策评估以及案例分析,也可以是学术论文。鼓励学生选择与自己的工作领域和工作岗位相关的问题展开论文研究。学位论文应在指导教师或指导教师组的指导下完成。论文应该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并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发现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论文应当有新的观点或见解,或新的方法。
(3)MPA学位论文实行预答辩制度,学生最迟应在答辩前1个月登录教学管理系统网提交论文答辩申请,并提前三个月向MPA中心提交电子文稿,由中心安排专家进行预答辩。
(4)MPA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和学位授予按学校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执行。
八、其他说明
1.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校内理论指导教师与校外实践指导教师相结合的“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理论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
2.课堂教学为主,多种教学形式并用。采取讲座式、研讨式等多种教学方法,把课堂讲授、研讨、案例分析、模拟训练和社会调查多种形式有机结合,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加大学生务实能力的培养力度。课程成绩考核按百分制评定。
3.行政管理下面开设子方向:(1)公共组织;(2)金融组织与政策;(3)税务管理
4.学制要求
MPA研究生最长学制4年,必须在学制内完成所有学业。如在规定学制内完成研究生培养计划课程的学习,未完成学位论文者,可申请延期毕业。在信息门户-教学服务平台-学籍管理-自助申请延期毕业,理由必须是类似于援疆援藏援非一类的国家重点项目或者重大疾病(附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
5.综合能力测试
在学位论文正式答辩前,MPA研究生还需接受综合能力测试,根据所提交的学位论文与题库抽查测试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MPA研究生在领导管理能力、政策规划能力、问题解决能力、公共服务视角、多元化沟通与服务能力、以及国际视野方面的水准。综合能力。综合能力测试合格的同学才能申请论文正式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