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与学位审核工作时间安排表
项目 | 主要内容 | 完成时间 | 责任人 |
培养资格审核 | 课程成绩、开题报告等 | 12月4日前 | 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培养处 |
提交培养环节审核合格人员名单 | 12月7日前 | 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 | |
学位论文重合度检测 | 学位论文电子版doc、pdf,论文正文部分(绪论至结论)。上传的检测论文按以下格式命名,有助于提取作者姓名。格式:-学号_作者_论文题目_专业_导师- 或者 -学号-作者-论文题目-专业-导师- | 3月8日前 | 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学位办 |
学位论文评阅意见返回 | 论文送审2份,评阅人由副教授、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担任。 | 3月8日前 | 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学位办 |
学位论文答辩 | 各院报送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结果末位百分之十学生名单(参加学校组织答辩),具体排名办法由各学院确定。 | 3月10日上午12:00前 | 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 |
答辩委员会由3人或5人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或非本学院专家,成员是副教授、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知名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为3人时,申请人导师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秘书由具有讲师及以上资格的教师担任。(注: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硕士生导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 | 3月11日-3月24日 | 学院答辩领导小组、学位办 | |
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材料 | 按学校相关规定整理 | 答辩完2天内 | 答辩秘书 |
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 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发表的学术论文 | 3月28日前 | 研究生、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 |
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 审批学位、评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等 | 3月31日前 | 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 |
材料报送 | 1、授予学位表决票2、硕士研究生授予学位基本情况统计表 | 4月1日上午12:00前 | 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 |
学位授予数据核对 | 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栏目下,核对学位授予信息,核实提交后学院进行审核。 | 4月6日前 | 研究生、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 |
学位论文 | 硕士提交纸质版学位论文3本(图书馆、档案馆和学院资料室各1本),同时分别向研究生院、图书馆提交归档学位论文电子版(doc、pdf格式)。归档研究生院电子版学位论文按学号_作者姓名命名,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提交。 | 4月6日前 | 研究生、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 4月9日前 | 学位办 | |
学位授予仪式暨毕业典礼 | 4月12日前 | 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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