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论文包括绪论、正文、结论、参考文献、致谢、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及发表的学术论文等。
(1) 绪论
绪论要阐明研究工作的目的、意义范围、国内外进展情况、相关领域的前人工作和存在问题、论文研究方案与拟解决的关键问题、论文研究的主要工作与创新点等。应言简意赅,不可与摘要雷同,不可成为摘要的注释。一般教科书中有的知识,在引言中不必赘述。
学位论文为了需要反映出作者确已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开阔的科学视野,对研究方案作了充分论证,因此,有关历史回顾和前人工作的综合评述,以及理论分析等,可以单独成章,用足够的文字叙述。
(2) 正文
正文是学位论文的核心部分。内容可因研究工作涉及的学科、选题、研究方法等不同而不同,一般可包括研究对象、理论原理与方法、计算方法和结果、实验和观测方法、仪器设备、材料原料、实验和观测结果、数据资料、经过加工整理的图表、形成的论点和得出的结论等。要求做到实事求是,客观真切,准确无误,合乎逻辑,层次分明,简练可读。
(3) 结论
结论是学位论文最终的、总体的概括性论述。应该认真阐述自己创造性的工作在本研究领域中的地位和作用或自己的新见解的意义,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要给予客观的说明,也可提出进一步的设想。
(4) 参考文献
只列出作者直接阅读过、在正文中被引用过的文献,一般为正式发表的文献资料或出版书籍等,没有被各级部门图书馆收藏或各级、各部门档案馆收藏的各种资料不要作为论文的参考文献。参考文献要求一律放在论文结论后,不得放在各章之后。在论文正文中引用了参考文献的部位,须用上标标注[参考文献序号]。
(5) 致谢
可在正文后对资助过学位论文工作的组织或个人以及指导、协助完成学位论文工作的组织或个人给予致谢。
(6)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及发表的学术论文
研究成果是在学期间参加的研究项目、获奖情况及申请的专利等;学术论文应为已正式发表和已有正式录用函的论文。著作及学术论文的书写格式与参考文献相同。